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部内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现将《2014-2017年全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4-2017年全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财政部
2014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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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017年全国财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下发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