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通知
组通字〔2013〕2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各中管金融企业党委,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学校党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办公厅,中国浦东、井岗山、延安干部学院,中国大连高级经理学院:
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为配合开展好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现就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计划,在主体班次中开设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教学单元。部门、行业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干部选学、网络培训等,也要增加群众路线教育内容。
二、要紧紧围绕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组织学员特别是其中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学习有关方面组织编写的《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材料,引导他们牢固树立和践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党的群众路线。
三、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着力增强群众路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督促干部带着问题参训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学安排,充分利用革命传统教育和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场教学,请优秀领导干部、先进模范人物等进校门进课堂,综合运用讲授式、案例式、情景式和现身说法等教学方法,真正让学员思想上受到震撼、灵魂上得到洗礼。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的主体班次,要开展一次以反对“四风”、净化自我为主题的党性分析活动;学制一个月以上的班次,还要开展体验式教学活动,组织学员深入到基层和群众之中,体察群众生活,了解民生民情,增进群众感情。
四、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对“四风”的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坚持从严治校、从严治教、从严治学,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以良好的校风校纪引导学员正学风、转作风,使教育培训成为改进作风的具体实践。
五、要以这次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有效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中共中央组织部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