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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公务员培训的主要经验及启示

公务员培训是指在宪法及公务员法所允许的范围内,遵循核心培训理念,运用有效培训方式来进行各种培训活动,提高公务员的知识能力和综合素质,以达到组织对公务员的专业性要求,保证政府的科学化治理。只有进行有计划、有目标的公务员培训活动,才能保证公务员掌握专业素养及技能,进而使政府管理适应整个社会发展的需求。对国外公务员培训成功方法的借鉴和吸收,必将推动中国公务员培训的改革与发展。

一、构建公务员培训的多元化格局,优化配置培训资源

公务员培训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管理、实施公务员培训,各国多形成一种机构设置多元化,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社会的网络化培训格局。例如,英国公务员培训系统是一个由政府内部的权威性培训、专门培训公务员的职业化培训,以及高等学校与其他教育机构的学术性培训三者紧密结合的立体化网络。在美国公务员培训系统中,文官委员会设置的培训局是主管机构。同时根据培训种类不同,还出现隶属于美国人事办公室的高级行政官员学院和中级行政官员培训中心,以及各地方政府人事培训机构;另外,还充分利用学术研究机构、社会培训机构等进行培训。法国公务员的培训由总理府负责人事与行政改革的部长级官员领导,各行政部门承担本单位公务员培训的具体工作;法国国立行政学院和五所地方行政学院是公务员培训的主要机构,政府各职能部门也设有对应的培训学校。公务员培训的多元化体制,使培训过程中各个主体形成了分工明确、联系紧密的培训运行网络,为分级分类培训工作的开展与安排提供了前提条件。

在公务员培训主体多元化、层次性的基础上,公务员培训还合理引入了市场机制。一是针对某个培训项目,政府采取招投标行为,如美国实行培训项目准入制。也就是说,在确定某个公务员培训项目后、实行项目招投标时,不论培训机构性质如何,只要有资格、有能力就有机会赢得政府培训的项目。二是引入市场机制也体现在对师资队伍的灵活管理上。在法国行政学院与培训机构中,除少数专职管理人员外,授课教员是根据培训项目临时聘任的。法国的大部分兼职教员是来自中央政府各部门的高级官员,还有法国各大学的教授及社会上的职业培训师。德国的师资构成基本类似于法国,兼职教师数量多于专职教师,且大多数来自政府部门;其次是大学、科研机构的教师和学者;其他是取得授课资格的自由职业者。将市场竞争合理引入公务员培训,旨在形成一种激励与竞争,从而促进公务员培训整体水平的提高与资源的优化配置。

公务员培训机构从其职能范围看,也可分为培训的主管机构和教育机构。整体来讲,各级各类公务员培训仍属于政府的管理范畴,中央政府人事部及下属机构统一管理、协调各培训机构活动。现今公务员的教育培训机构主要有四类,专门的公务员培训机构、公务员主管机关下设的培训机构、各部门及内部机关的培训机构、政府委托学院或社团进行的培训。如此,不仅保证了公务员培训的主导方向,还利于政府机构及公务员的需求性发展。

二、注重公务员的需求测评,提高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内容涉及到培训计划、类型、方式、质量评估等一系列过程。公务员培训计划的制定是公务员培训整个过程中最基本的一环。在公务员培训体系较完备的国家,要求培训计划针对性强、实用性高。概括来说,就是在制定培训计划时,要以社会形势、发展趋势、公务员需求为导向,即“应需而定”。

目前,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以法国为例的方案选择型。法国在开展某项培训时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为了突出公务员的职业发展,他们根据社会变革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需要,以超前意识和积极态度尽可能设计出最佳的培训方案,经过可行性评估后向公务员公开,供单位和个人进行自主性选择。同时,法国在方案制定过程中,也会采取其他措施来保证方案的针对性。政府培训主管部门每年都要向下属机构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各个单位和个人阐述各自的培训需求,后经过层层汇总、综合分析,结合培训预算来制定下一年度的培训目录。二是以英国为例的综合需求型。英国文官学院在制定公务员培训计划时会首先考虑需求因素,如考虑文官学院职能目标的实现,考虑培训单位公务员绩效评估对需要的意见,考虑需要调研所反映的要求,以及对不同职位文官综合能力的要求所需要培训的技能。对以上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后,再着手制定培训方案。培训方案中不仅包括公共课程,还有个性化或群体性培训课程。英国政府学院的课程中有三分之一是专门根据客户的特殊需求而专门设计的。这种“特订服务”是促进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保证培训质量的有力措施。

国外公务员培训遵循“务实”理念,是以形势和职务对公务员素质能力的需要为依据,以强调实际工作能力为导向,以学员个体及其自主性为中心,来强调培训方案与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此外,各国在对公务员进行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培训的同时,十分重视培养公务员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了公务员能够忠于国家、忠于职守,公务员培训是专业的技能培训,也是对公务员行政操守的训练。

三、丰富培训类型,创新培训方式,增强公务员的自主性

为增强公务员培训效果,必须细化培训类型、创新培训方式。根据公务员培训分类所依据的标准不同,可形成不同的培训类型。例如,德国根据学员的领导资历及级别,形成“四阶梯”培训层级。第一阶梯是面向新进领导成员、侧重于岗位技术能力的培训;第二阶梯面向处级领导人员,对领导行为能力进行重点培训;第三阶梯是对资深领导人成就感与个性的培训;第四阶梯对高级领导人进行综合能力的培训。法国依据管理职责的需要,分为以技术性、应用型为主的培训课程以及实习培训,还有一些专门培训,如财政部为公务员专门举办的在职培训等。美国政府公务员培训课程开设有 200 多个,公务员可以根据各自岗位层次、能力需求的不同,选择学习不同的培训内容。公务员培训还可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分为长期培训、中期培训和短期培训;也可根据是否脱产分为脱产培训、半脱产培训和不脱产培训等等。

针对不同的公务员培训类型,在选取培训方式时也会有所侧重。例如,法国国家行政学院的高级公务员培训,采取互动式、案例式、情景式教学,团队式学习的方法;对必修课程进行分组分专题研究,对突出矛盾问题进行个案研究;并邀请相关主管部门官员或企业负责人开设讲座。新加坡针对新入职的高级公务员,专门设置“社区实习计划”,让公务员更好了解新加坡普通市民生活中的问题和需求,为日后利民政策的制定奠定基础。美国联邦主管研究院在为期四周的公务员培训中,从第二周开设实用课,即由学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准备专题报告,与其他学员共同分析以利于政策研究。

在国外公务员培训的发展过程中,依据公务员级别及被需求的能力,形成了较为合理规范的培训分类制度;并通过互动式、研讨式、情景模拟、参观考察、头脑风暴等方法来调动学员的自主性,充分体现了学员在培训中的主体地位。从各国公务员培训的种类及发展趋势来看,对公务员培训的重点已由职前和晋升培训转向职后的常规化培训,反映了一种终身教育的培训观念。

四、科学化、规范化公务员培训的质量评估,使培训有序化,兼具实效性

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机制是科学化、规范化反映培训效果,进而改善公务员培训模式的重要手段。首先,需确定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的基本价值尺度。例如,英国将提高公务员九种能力作为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的尺度,九种能力分别为领导能力、战略思考和规划能力、完成工作任务能力、管理人力资源能力、沟通能力、管理财务与其他资源能力、创造力和判断力、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增强个人工作能力。英国对培训质量的评估,一是注意学员对培训的反应,二是检查学员对培训内容的掌握程度,三是学员是否掌握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四是培训是否有助工作业绩的提高。

其次,注重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的程序设计。例如,加拿大国家管理发展中心质量评估的主要做法是“量化”评估培训质量。一是在问卷和需求调查表上,对课程设计的每个环节进行可行性分析;二是培训机构在评估过程的各个环节中,设计出评估量化表对课程效率进行评估。芬兰、意大利在培训结束后,会通过电话询问或抽样调查,考察学员返回工作岗位后行政能力和效率是否有所提高。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在公务员培训结束后,人力资源开发机构会将评估结果及反馈意见录入数据库,与年终的二次评估进行比较。各国公务员评估机制虽在具体程序和细节上有区别,但通过评估结果及反馈意见及时弥补培训缺陷,是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机制的一大共同目标。

最后,在公务员培训过程中,各国除了测评培训需求、细化培训类型、创新培训方式、规范培训评估之外,还将培训成果与公务员的待遇、晋升联系起来,以鼓励其更新知识、提高技能,从而提高行政效率。例如,英国公务员系统内有奖学金和“休假年”制度,成绩优异者的工资以奖学金形式发放;获取休假研究资格的公务员,可以在休假年期限内进行研究,工资照发,经费由国家承担。法国针对国家行政学院的毕业生,会按照毕业考试成绩和品行排行来安排行政职务。另外,国外重视为公务员培训提供法律保障、协议维护,使其能够有序化、实效性进行,避免形式化培训。

我国一贯重视公务员的培训工作,但随着公务员制度的推行,有必要通过吸取国外公务员培训中科学、有效的成分来完善中国的公务员培训制度。建构公务员培训的层级式、立体式机构系统,合理引入市场竞争,优化资源配置并防范培训市场化所带来的风险(公务员培训市场化可以降低成本,利用竞争来激励培训供应方,但市场并不是高效无风险的。培训市场化可能引起某些地区官方培训机构的边缘化,社会主导意识形态或政治教育处于失控状态,还可能滋生如“寻租”行为的腐败现象)。还需明确公务员培训的社会需求、组织需求及个人需求,强化培训的需求调研,保证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同时明确培训类型,创新培训方式,并将分级、分类培训与多样培训方式运用于实际,提高培训绩效。健全公务员培训质量评估机制,保证其专业性及时效性,重视培训反馈、培训成果的合理转化。

(来源:《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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