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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2014年6-7月,财政部www.878-365.com(以下简称中心)面向全国财政系统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开展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案例教学情况调查,对收回的调查问卷进行了认真地统计、分析,并撰写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案例教学情况调查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近日,在中心呈报的《报告》上,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余蔚平作了批示:“调研很有意义。同意所拟。”现将《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刊登,供参考。
一、开展案例教学情况调查的背景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当前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仍存在培训方式单一,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不高等突出问题。《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提出,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改进讲授式教学,推广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进一步提出,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加大案例教学比重,2015年前省级以上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案例课程占能力培训课程的比例不低于30%。因此,2014年中心把推进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案例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着手开展研究,为全面了解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开展案例教学的实际情况以及了解财政干部对案例教学的认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案例教学工作,设计了《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案例教学情况调查问卷》,面向全国财政系统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案例教学情况调查。
二、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问卷调查的基本内容
本次问卷调查的内容包括:2010—2014年,本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班占所有培训班的比重;2010—2014年,本级举办的开展了案例教学的培训班,案例教学平均所占的学时比例;在开展的案例教学中,谁来承担教学任务;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编写或收集到的教学案例数量;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的案例教学形式;本级财政部门是否对案例教学进行了专门的培训效果评估;本部门组织案例教学的效果如何;目前影响案例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目前开展案例教学最大的困难;提高案例教学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例最需要做什么以及对在财政干部教育培训中推进案例教学的意见建议。
(二)问卷调查的对象情况
本次问卷调查的对象为全国财政系统省、市、县三级财政部门,从回收的问卷情况看,收到有效问卷877份,其中,省级财政部门30份,占比3.4%;地市级财政部门193份,占比22.0 %,县市级财政部门654份,占比74.6%。按地区划分,其中,东部地区369份,占比42.1%;中部地区231份,占比26.3%;西部地区277份,占比31.6 %。
(三)调查问卷的数据分析
1.在本级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开展案例教学的情况。全国财政系统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没有开展过案例教学的单位占33.2%,开展过案例教学的单位占66.8%;近60%的单位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班占所举办培训班的比重不超过10%。从不同层级财政部门开展案例教学的情况来看,省级财政部门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开展案例教学的情况要明显好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开展案例教学的情况基本类同。从不同地区财政部门开展案例教学的情况来看,中西部地区要稍好于东部地区。
2.在本级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班中,案例教学所占的学时比例。全国财政系统在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班中,近60%单位的案例教学学时安排不到培训总学时的10%,案例教学学时达到31%以上的仅为5.6%。从不同层级的财政部门来看,省级财政部门在案例教学学时的安排上要明显多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市、县两级财政部门的情况相差不大。从不同地区来看,中西部地区在培训中采用案例教学的学时要略多于东部地区。
3.在本级开展的案例教学中,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全国财政系统承担案例教学任务的师资,位列第一位的是外请师资,第二位是系统内师资,第三位是培训管理者。从不同级别看,级别越低的单位系统内人员和培训管理者担任案例教学师资的比例也越低。从不同地区看,中东部地区外请师资的比例略高于西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系统内人员和培训管理者担任案例教学师资的比例略高于东部地区。
4.本级财政部门组织编写及收集到的教学案例。全国财政系统有41.2%的单位没有自有教学案例,拥有6个以上教学案例的单位仅占15.1%,有三成省级财政部门没有自有教学案例,但好于市、县两级财政部门。从不同地区情况看,中西部地区财政部门拥有教学案例的比例明显高于东部地区。
6.本部门组织案例教学的主要形式。目前全国财政系统案例教学的组织形式主要有在教师引导下的课堂讨论(78.2%)、作业式的小组案例分析(35.8%)、与现场访问相结合的案例教学(23.9%)。省级财政部门位列案例教学组织形式前3位的分别是在教师引导下的课堂讨论(83.3%)、作业式的小组案例分析(63.3%)、与角色扮演相结合的案例教学(30%)。从不同地区的情况来看,组织案例教学的主要形式大致一致。
7.本部门对案例教学课程的效果评估。全国有一半以上的单位没有对案例教学课程开展培训效果评估,只有11.5%的单位对案例教学课程经常开展培训效果评估。从不同层级的财政部门来看,层级越高的财政部门开展案例教学培训效果评估的比例越高。从不同地区的财政部门来看,中部地区开展案例教学效果评估的比例稍高于东、西部地区。对于案例教学的效果,全国财政系统六成以上的单位认为本部门组织的案例教学培训效果好,只有0.9%的单位认为本部门组织的案例教学培训效果不好。从不同层级财政部门来看,省级财政部门对本部门组织的案例教学效果满意度最高,82.4%的单位认为本部门组织的案例教学效果好。从不同地区看,东部地区财政部门对案例教学的满意程度稍高于中西部地区。
8.影响案例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从目前全国财政系统看,大家认为影响案例教学效果的主要因素依次为学员的学习观念和态度(60.1%)、主持教师在课堂组织控制方面缺乏经验(51.5%)、教学案例选择不合适(49.8%)、主持教师的点评不到位(19.4%)。从不同层级的财政部门看,层级越高的财政部门认为主持教师在课堂组织控制方面缺乏经验、教学案例选择不合适对案例教学效果的影响越大,层级越低的财政部门认为学员的学习观念和态度对案例教学效果的影响越大。从不同地区的财政部门看,各地区对于影响案例教学效果主要因素的看法比较一致。
9.开展案例教学最大的困难。从全国财政系统看,大家认为开展案例教学最大的困难依次为缺乏合适的培训师资(77.2%)、缺乏可用的教学案例(69.8%)、学员的学习观念不适应(39.2%)、领导不重视(12.2%)。其中,省级财政部门认为面临的最大困难为缺乏可用的教学案例(90%),市、县两级财政部门认为开展案例教学的最大困难为缺乏合适的培训师资;同时,市、县两级在开展案例教学中遇到的领导不重视和学员的学习观念不适应的比例也要明显高于省级财政部门。从不同地区看,缺乏合适的培训师资和缺乏可用的教学案例是各地区财政部门面临最大的两个困难,西部地区财政部门在开展案例教学中面临的学员的学习观念不适应和领导不重视的情况比中东地区面临的问题严重。
10.如何提高案例教学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例。从全国财政系统看,大家认为提高培训中案例教学的比重,最需要培养和挖掘优秀的培训师资(78.3%)、建立案例教学库(73.7%)、转变干部的学习观念(53.7%)。其中,省级财政部门认为提高培训中的案例教学比重,迫切需要培养和挖掘优秀的培训师资(96.7%)、建立案例教学库(90.0%)、学习、研究组织案例教学的有关工作(63.3%);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在提高案例教学的比例问题上认为转变干部的学习观念比省级财政部门更为迫切。从不同地区看,中西部地区财政部门认为转变干部的学习观念比东部地区财政部门更为迫切,中东部地区财政部门认为建立案例教学库比西部地区更为迫切。
三、问卷调查的基本结论
(一)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的主要做法
近十年来,财政系统在开展案例教学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和积极尝试,取得了一些成果:
一是自编教学案例在财政干部岗位培训班中组织案例教学。财政部在举办的正处级和副处级干部岗位培训班中针对“领导方法与艺术”自编案例组织教学,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陕西省财政厅也分别在各自举办的各级财政干部岗位培训班中围绕“沟通协调”、“如何当好处长”等内容开展案例教学。
二是采取多样化的案例教学形式。财政部在举办的能力发展国际研讨班中以案例教学为主线,组织学员将课堂所学知识运用到具体的培训项目设计中,开展作业式的小组案例分析;北京市财政局从财政实际工作出发,根据局机关的特点,在培训中自编、自导、自演系列情景案例短片,组织学员进行研讨;天津市财政局在财政干部岗位培训班中引入案例访谈、关键事件模拟等案例教学形式。
三是组织编写案例教材和教学案例。2010年财政部联合河北省财政厅编写了财政干部公文写作案例教材;2011年财政部专门编写了财政干部依法行政案例教材;2012年湖南省财政厅和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了财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实用案例课题研究,编辑了26个财政干部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案例;2014年上海市财政局在全系统开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教学案例编写比赛,围绕各项财政工作征集了36个教学案例。
四是开展案例教学兼职师资培养。财政部鼓励培训管理者编辑教学案例、组织案例教学课程,如“群体决策——海上遇险”、“模拟新闻发布会”等课程;上海市财政局、浙江省财政厅在本系统内挖掘业务专家充当兼职培训师资,组织兼职师资围绕财政业务工作开发案例课程组织案例教学。
(二)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
调查问卷反映,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是开展案例教学的覆盖面还不够广泛。目前全国财政系统有30%的省级财政部门没有开展过案例教学课,有1/3的单位没有开展过案例教学课。近60%的单位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班占所举办培训班的比重不超过10%;在开展了案例教学的培训班中,近60%单位的案例教学学时安排不到培训总学时的10%,案例教学学时达到31%以上的仅为5.6%。由此可见,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的情况还不够全面、不够深入。
二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师资以外请师资为主。目前全国财政系统开展的案例教学中,70%的单位选择外请师资,58.5%的单位选择系统内师资,选择由培训管理者组织开展的案例教学只有29%。
三是适合案例教学的案例不多。全国财政系统41.2%的单位没有自编或收集到的教学案例,69.8%的单位认为开展案例教学最大的困难是缺乏可用的教学案例。
四是开展案例教学的形式比较单一。全国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的组织形式主要以在教师引导下的课堂讨论为主,占到80%左右,采取其他的案例教学形式明显偏少。
五是开展案例教学的效果评估不够。全国财政系统有51%的单位没有对案例教学课程开展培训效果评估,37.5% 的单位偶尔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效果评估。目前全国财政系统根据案例教学特点,通过评估来改进案例教学工作的意识明显不足。
(三)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的问题分析
调查问卷反映,财政系统开展案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学员的学习观念不适应。尤其是市、县两级的财政干部,接触现代干部教育培训理念的机会较少,依旧习惯于以教师为主体的“一言堂”、“满堂灌”的培训方式,缺乏积极参与课堂教学,调动自身主动性的意识;二是培训管理者的重视程度不够。案例教学的推广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资金和人力保障,这些都离不开有关方面领导的支持与重视,也离不开一线培训管理者自身的认识与努力。三是掌握案例教学方式的培训师资有限。目前既能把握财政干部培训需求,又熟悉案例教学方式的师资很少,越到基层培训师资越缺乏。四是贴近财政干部教育培训的教学案例极少。教学案例的开发需要对实际问题的调研、分析、整理、提炼,需要一个认真研究的过程,同时好的教学案例还需要反复的演练,不断的修正,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
四、对改进案例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必须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对财政的定位、财税体制的功能、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内涵。2014年6月30日中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为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拉开了大幕。财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大潮中也有了新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内容。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导向的案例教学作为一种鲜活的干部教育培训形式,将在提高财政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推动工作,提高干部工作能力中发挥更为显著的作用。为此,应大力推进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案例教学工作,从教学案例、师资培养、观念更新、效果评价等方面着手,逐步提高案例教学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案例教学的效果。
(一)加快财政系统教学案例建设,逐步建立分类教学案例库。
开展案例教学,教学案例是基础。教学案例需要反映学员关心关注的实际问题,在当前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背景下,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应广泛收集在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以事件发生为切入点,组织人员编辑案例素材,并对征集的教学案例进行实际演练,形成成熟的教学案例;二是建立财政系统教学案例共享平台,向下级或基层财政部门广泛征集教学案例,并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可供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共享的教学案例库。
(二)加强财政系统案例教学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具有案例教学组织能力的培训管理者队伍。
开展案例教学,培训师资是保障。一是积极培养系统内的培训师资队伍,选拔一批政策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表达能力好的财政干部充当财政业务培训师资,对其进行专门的案例教学技巧培训,使其熟练了解开展案例教学的基本方法;二是积极挖掘系统外培训师资,与经常合作的培训师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向其反馈财政干部的培训需求;三是加强培训管理者培训,提高培训管理者队伍组织、策划案例教学的能力。
(三)加大财政系统案例教学的学习、研究、推广工作,在培训中逐步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
案例教学不同于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案例教学是以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方式,需要学员的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和研讨分析,形成自己对问题的见解,因此案例教学的开展需要调动好学员的参与积极性。一是上级财政部门做好示范,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增加案例教学的比重,使系统内的参训学员多接触、多了解案例教学形式;二是专门组织案例教学专题研讨班,使下级财政部门学习掌握与案例教学相关的工作方法;三是开展案例教学工作交流,邀请开展好的单位做经验介绍,鼓励组织开展系统内案例教学观摩课。
(四)注重开展案例教学的培训效果评估。
案例教学的效果受授课教师、教学案例、教学设计和学员参与的影响,因此,应针对案例教学开展专门的培训效果评估。一是树立开展案例教学效果评估的意识;二是研究设计案例教学评估方案;三是加强对案例教学评估结果的运用,以此进一步改进案例教学工作。
(财政部www.878-365.com培训管理处供稿)